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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kcheng 于 2024-5-6 02:41 编辑
个人在
5月4日开贴对TH等人有组织的的野外墓地互刷荣誉违规行为进行了举报(贴文链接:http://bbs1.oowow.world:8082/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3)。
5月5日,经老G对举报贴文提及的相关账号数据核查,并认定违规账号有:贼低调、联盟特供、联盟特工、佛法、瓜子皮,并给与了封号7天的初步处理。在此跟举报贴文中提及的有误人员表示抱歉,确实因为作为普通玩家观察技术有限。在此也感谢管委会和老G能在五一假期及时给与违规行为一击,这一击及时制止了相关人员有组织的违规行为,但这一击是到皮还是到肉还是深入骨髓,是否能起到让相关人员醒悟、纠正违规游戏方法,或让相关人员更加仇视,我无法在现在评估,只能抱着往好处想的看法来面对未来的游戏旅途,但此时在这里,我更想为了本服有序的环境,和谐的氛围,以及本服基本法的权威性,信服力谈谈我个人对相关违规行为的建议,并申请进行民意调研。
现有基本法关于互刷荣誉的处罚规则:
8. 基于第二法则,荣誉点数/军衔,只能通过战斗方式获取。
8.1 禁止战场出现任何形式的怠战挂机及按键精灵类、脚本类外挂行为(脚本类与制度4处罚叠加),战场行为必须符合当前战场的夺旗,占领据点,任务等规则,禁止单纯刷墓地行为。
8.2 禁止任何地点,任何形式的互刷击杀/荣誉点/军衔的行为。
8.3 本条款不仅针对违规账号角色,也针对违规角色玩家所有获益角色。
8.4 本条款适用轻度、中度、高度及终极惩罚,并根据角色荣誉等级直接降低1-5级。
现已进行的处置:
经日志核实,以下角色在举报时间段,在墓地地理位置吻合
贼低调
联盟特供
联盟特工
佛法
瓜子皮
根据法则8,封号7天,已执行。
其他举报角色,目前没有核实到确切信息,玩家可以进一步提供信息。 |
初步处置发布前后我们公会玩家发表的一些看法:
看到这些讨论,我的内心很复杂,不知道怎么跟大家互动,作为在本服前100个注册ID的玩家,五一刚好在这个游戏世界里走过了一个年头,回想当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懵懂,回想过往艰难升级旅程,回想在这一过程中遇到的有意思的事情和人,回想每个团本的开荒与伐木经历,收获很多。或许我不应该在追求些什么,应该知足了。但是当我站住以今天作为起点的玩家角度,站在这个服务器开放一年后才进入到这个服务器从零开始的玩家的角度,我似乎还想争取些什么?我想让新进来的玩家在问我“这个怎么样”时,我还能继续坚定告诉他们这个服是我AFK十来年后遇到的不错的服务器,老G有坚守的准则,管委会有严明的执法能力,阵营有正常和谐的气氛,公会有融洽的温馨。在走过的一年是大家的陪伴与共同经历让我们今天依然聚在一起,很难得。走过的一年我对新人的回复一直都是坚定的。
所以今天,我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和假期向管委会和老G提出建议,对于野外有组织的刷荣誉,企图霸占高阶军衔装备优势,浪费服务器资源的违规行为除执行8.4( 本条款适用轻度、中度、高度及终极惩罚)外,更应该执行8.3中的( 本条款不仅针对违规账号角色,也针对违规角色玩家所有获益角色。)8.3中的(并根据角色荣誉等级直接降低1-5级)。
相关建议我已作为举报人及委员一员在管委会中公开提出,老G对不能执行8.3中的(并根据角色荣誉等级直接降低1-5级)处罚进行了说明:“一改数据会影响整个数据”,对此我个人是接受的。
但我个人依然认为和坚持对于8.3中的( 本条款不仅针对违规账号角色,也针对违规角色玩家所有获益角色。)处罚,应加入到本次处罚当中。理由如下:
1、本次的野外墓地互刷荣誉是有组织的团伙违规,且相关人员及账号多为BL高阶军衔及装备拥有人员,算是一方金字塔尖的人员之列。他们的所做所为带来的影响是广泛和长远的。
2、此次野外墓地互刷荣誉违规行为属于本服所处理的第一起该类违规事件,应严格按照基本法处罚措施进行惩处,才能为之后的同类违规起到震慑作用,做好处罚样板参考。
3、本次主谋人员为TH(目前本服唯一一个拥有R14军衔及装备的人员,在管委会中老G已通过数据核查确认TH和贼低调为同一玩家使用,这也是此次为违规人员名单中没有Th的原因,因为他在本次违规行径中使用的是贼低调账号),贼低调这个账号只是续存的LM其他人员满级账号,前期多月基本处于偶尔上线状态,处罚封号贼低调,对于主谋本人TH根本无实际意义和作用,而作为他的主号依然享受着高阶军衔及装备带给他的快感当中,依然逍遥于艾泽拉斯大陆,于情于理是很难服众的。
4.本次主谋人员TH,之前他的质疑举报贴文好几篇,要么是基本法不完善,要么是历史数据无法查询,导致管委会及老G权威性、信服力减弱,让质疑声音越发增多,就本次而言违规事实已明确,管委会和老G需要依据现有基本法明文处罚行动来增强权威性和信服力。
5、同属于基本法里的违规,对于LM个别人员违规RMB交易的处置,就能根据IP进行联坐,为何互刷荣誉的违规,8.3里明文写出来的处罚缺不能根据IP进行联坐呢?怕误处理?不是有申述渠道么? 对于违规RMB交易的处罚认定,老G将数据共享给管委会人员,大家合力分析,合力讨论决策,最总处罚我个人坚决拥护,我看也无人有过多质疑,对于该次违规的处罚,我相信根据现有基本法8.2,8.3,8.4中的明确处罚措施进行处罚更能彰显法治服精神,更能体现管委会和老G权威与信服力。
6、关于受益账号的判断,既然动机是刷荣誉违规弄荣誉排名,那受益账号肯定就是违规人员拥有高阶军衔的账号了。一般R7以上军衔就拿得慢了,可以参考该军衔作为划分,进行处理。
最后希望大家合理讨论,上述所发内容对事不对人,只是希望本服的玩家能坚守第一次踏进这个大陆的初心,希望本服管理人员能坚守参与管理及建设本服的初心,继续快乐体验这个世界给大家带来的体验,继续为玩家提供公平良好的运营环境。如果基本法的处罚认定或者措施,在技术上实现不了,那就尽快按流程加以修正完善,不要因为这样的问题让我服陷入质疑的漩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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